企业年检年年有检,年年轻松过芝麻开业网

企业年检特殊情况分析

       有一些企业登记代理机构帮助一些个人或企业设立企业时候采用了垫资和虚假地址等方法为企业代理注册,那么在企业年检时就要面临企业资金抽逃和虚假地址的行为,这样的情况在企业在年检中视为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企业登记机关将责令限期改正。
       为规范企业登记代理行为,促进企业的规范设立,维护市场经济源头秩序的必要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管理总局、企业注册局等部门发布《关于开展整治企业登记代理违法违规行为工作的通知》严厉整顿违法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芝麻咨询有限公司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总局号召,做行业内遵守规范的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芝麻咨询有限公司同时建议您委托代理机构代理注册登记时请符合相关法律做良好的商务服务。 企业在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登记机关处罚如下
一、属于公司的,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三年之内不得使用;企业法人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等。
二、属于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属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并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登记机关通过年检,发现企业有违反企业登记管理规定行为的,除责令改正外还可以依照有关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予以处罚,详情参照《企业年度检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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